闽科计〔2015〕7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转发给你们。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网址: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你们认真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工作节点要求
1.网上提交
各有关单位从现在开始抓紧进行项目申请书编制工作,在科技部对口的相关“中心”和我厅对口业务处室指导下,在科技部要求时间基础上提前2个工作日将申请书通过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网上提交,以便我厅研究推荐。如未按期网络提交材料的,我厅将可不予推荐。
序号 | 专项名称 | 网络提交时间 |
1 |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 | 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5年12月13日17:00 |
2 |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 | 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5年12月30日17:00 |
3 |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 | 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5年12月30日17:00 |
4 | 新能源汽车 | 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5年12月30日17:00 |
5 | 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 | 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5年12月30日17:00 |
6 | 七大农作物育种 | 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5年12月30日17:00 |
2.组织推荐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由我厅社发处参考往年推荐规模,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由社发处按要求拟文,于2015年12月17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及光盘(Excel格式)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12月17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建议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其他5个专项由我厅对口业务处参考往年推荐规模,在上表的期限之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对项目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将审核结果报送计划处汇总。由计划处按要求统一拟文,于2016年1月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及光盘(Excel格式)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1月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试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
二、项目申报工作对口部门
(一)干细胞及转化研究
科技部对口部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业务处:社发处 联系人:陈昭君 联系电话:0591-87868019
(二)数字诊疗装备研发
科技部对口部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业务处:社发处 联系人:喻燕萍 联系电话:0591-87883255
(三)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
科技部对口部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科技厅对口业务处:社发处 联系人:王伯? 联系电话:0591-87883248
(四)新能源汽车
科技部对口部门: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业务处:高新处 联系人:马菁 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五)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
科技部对口部门: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业务处:农业处 联系人:李坚义 联系电话:0591-87881299
(六)七大农作物育种
科技部对口部门:中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科技厅对口业务处:农业处 联系人:张先斌 联系电话:0591-87882813
附件:国科发资〔2015〕384号通知正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