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省级平台服务商城需求大厅优质机构政策资讯活动广场专家咨询关于平台
关键字: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资助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1-16 00:00:00   来源:   

闽知法〔201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3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闽政办〔2015〕27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以促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2016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申报项目实施的专利原则上应为近三年授权的发明专利,且应为有效的授权专利,无权属、侵权等纠纷。申报单位对项目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应当具有合法使用权。

3.申报的项目应当已初步投产或准备投产,有望形成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4.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

5.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23号),省老科协可推荐3项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推荐的企业应是在闽注册、并合作转化实施老科技工作者于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非职务授权发明专利技术。

6.计划单列市申报的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列入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其项目经费由当地财政安排。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fjipo.gov.cn:8088/sf-patent/)进行注册。

2.申报单位注册后登录系统,在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3.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1月11日至1月25日。

4.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核推荐时间为1月25日至1月29日;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核推荐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5日;省老科协负责所推荐项目的审核工作,网上审核推荐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5日;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合格后推荐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5.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和省老科协负责汇总所推荐的申报项目,于2月19日前将项目推荐函及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送达省知识产权局,逾期不再受理。

6.每个项目申请省级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于列入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的项目,地方及主管部门应予以经费支持。

三、联系方式

1.系统技术支持: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0591-87843034

2.业务咨询: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李晋阳联系电话:0591-87816057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1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6年第一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    6.18虚拟研究院机械装备分院
电话/传真:0598-5831286 5831298(沙县) 0598-8915168
地址:三明高新区金沙管委会大楼一楼(沙县) 邮编:365000
[闽ICP备15016772号-4]



福企网公众号

海西智造公众号

工业机器人公众号